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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公安报·消防周刊

人民公安报·消防周刊

部级期刊

主管单位:公安部  主办单位:人民公安报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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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公安报·消防周刊简介

《人民公安报・消防周刊》是公安部主管、人民公安报社主办的全国性消防专业权威报纸,也是国内唯一全国性消防专业周刊。1998年1月7日正式创刊,2018年12月28日因公安消防部队移交应急管理部停刊,历时20年。该刊国内统一刊号CN11-0090,每周出版,对开四版,国内外公开发行,发行量曾达30多万份。秉持“立足消防、面向社会、服务实战、守护平安”办报宗旨,是公安部消防局政策发布、工作部署、权威解读的核心阵地,也是连接消防队伍与社会公众的关键桥梁。

读者覆盖全国消防救援指战员、消防执法人员、消防安全管理者、行业从业者及社会公众,核心受众为消防系统从业人员与广大消防安全责任人,兼具行业指导性与社会服务性。内容涵盖消防政策解读、救援一线纪实、火灾案例剖析、消防安全科普、队伍建设经验与典型人物报道等,开设“要闻”“一线”“专题”“平安消防”“橙色先锋”等特色版面,权威发布消防新规、专项整治行动与便民举措,深度解析重特大火灾事故,普及防火逃生知识,展现消防队伍忠诚履职、赴汤蹈火的精神风貌。

作为消防宣传主阵地,周刊依托人民公安报社融媒体资源,融合报纸、中国警察网及新媒体账号,构建权威专业的消防传播体系。创刊20年来,始终坚守正确政治方向与舆论导向,忠实记录消防事业发展历程,见证消防队伍改革转型,为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、规范消防安全管理、推动消防事业高质量发展、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重要贡献,被誉为“中国消防宣传第一媒体”。

人民公安报·消防周刊栏目设置

新闻纵横、防消天地、廉政建设、专题报道、橙色视野、安全课堂、聚焦十九大·特别报道、要闻、身影 2017年终特刊、社会消防、探索园地等

杂志社稿件要求

1.严格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,所有事实、数据、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事件必须真实准确、有据可查,杜绝虚构、编造、夸大、缩小、歪曲或模糊事实中国政府网。

2.稿件涉及的人名、职务、单位名称、地名、机构名称必须反复核对,确保与官方文件、权威报道完全一致,不得出现错别字、漏字、错序或过时职务。

3.涉及领导干部姓名、职务、排序、分工的内容,必须以最新官方任命文件与新华社通稿为准,核对无误后方可刊发,严禁出现职务错误、排序混乱、姓名写错。

4.所有数据(经济指标、人口、面积、产量、增长率、比例等)必须来自权威部门(统计、发改、行业主管)最新发布,注明来源并核对准确,杜绝估算、推测、过时数据。

5.时间表述必须精确规范,公历、农历、节气、纪念日、事件发生时间核对无误,避免 “近日”“前不久” 等模糊表述,重大事件时间精确到日、时。

6.引语、讲话、文件引用必须完整准确、原汁原味,注明出处、时间、场合,不得断章取义、篡改原意、随意删减或拼接他人言论。

7.涉及典型人物、先进事迹报道,必须深入采访、多方核实,确保事迹真实、细节准确、评价客观,杜绝 “拔高”“美化”“虚构情节” 等失实问题中国政府网。

8.舆论监督报道必须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、客观公正,做到全面听取各方意见、不偏听偏信、不主观臆断、不情绪化攻击,严禁虚假监督、恶意抹黑中国政府网。

9.转载稿件必须核实原文来源、刊发时间、作者身份,确认权威可靠后方可转载,注明原刊名、日期、作者,不得篡改标题、内容、观点或删减关键信息。

10.涉及历史事件、历史人物的表述必须符合史实,以权威历史资料与官方定论为准,不戏说、不演义、不歪曲、不随意评价历史人物功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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